对幼儿园师幼互动若干问题的思考
书目(题目):对幼儿园师幼互动若干问题的思考
作者:马玲亚
正文:
摘要:
在幼儿园中,师幼互动是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中最核心的人际互动,它构成了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幼互动对幼儿发展的价值何在,如何正确认识师幼互动中公平与差异的关系以及互动双方在互动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如何创设积极有效的师幼互动的基本条件,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关键词:幼儿园;师幼互动;教育价值;教师主导;幼儿主体
幼儿园是幼儿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场所,它为幼儿提供了多样化的人际互动平台。在幼儿园中存在着幼儿与行政人员、幼儿与后勤人员、幼儿与教师、幼儿与同伴等不同的互动关系,但是,幼儿与教师之间的互动是贯穿于幼儿园一日生活中最核心的人际互动,幼儿在与教师的互动中发展自我,建构自己的行为,同时,教师在与幼儿的互动中,履行着教育者的职责,实现着幼儿园的教育功能。因此,研究师幼互动运作中的基本问题,提高师幼互动的质量,对推动幼儿教育的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师幼互动对幼儿发展价值的思考
儿童从出生开始,就处于充满互动的人际关系中,从家庭中最初形成的亲子关系到入园后建立起师幼关系与同伴关系,各种人际互动关系构成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社会条件。从符号互动论的观点看,互动是个体生存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人类为了在自然界中能够生存与发展,必须寻求彼此之间的合作,而互动是合作的必要条件。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是以使用符号———“一种能够有意义地代表某种事物的东西,包括示意、动作、手势、共同遵守的规定以及最为主要的书面和口头语言”[1](P28) ,来理解彼此行为的意义,通过互动使个体的心智得到发展。在幼儿园这一实施集体保教的社会性机构中,师幼互动实质上也是人类社会中人际互动的一个缩影,通过传递知识与行为规范,培养能力与个性,促进幼儿的社会化进程。艾尔伯特·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儿童心理发展既依赖于儿童的内部条件,也与强化和榜样在学习中所起的作用有关。人在成长时所获得的行为模式主要是他们与别人相互交往过程中通过观察而习得的。运用这一理论看幼儿园中教师与幼儿之间的互动关系,由于教师在年龄、阅历、经验、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她们自然成为幼儿现实生活中的权威,教师的行为也就成为幼儿效法的榜样。幼儿在与教师的交往中不仅学习着教师传授的知识与技能,同时观察学习着教师的每一个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方式,并逐步形成自己的行为模式。在幼儿园教育中,师幼互动对幼儿的身心发展具有多方面的意义。首先,通过师幼互动,教师向幼儿传递知识与技能,帮助幼儿认识周围世界,促进幼儿认识能力的发展。幼儿的认识活动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教师为幼儿创设了活动的环境,提供活动材料,教给活动的技能与方法,同时引导幼儿注意观察身边的事物,教给各种知识,并学习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教师的启发与指导是幼儿认识活动和认知能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其次,通过师幼互动,教师教给幼儿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指导社会行为,促进幼儿社会性发展。幼儿的许多社会性行为,如分享、谦让、协商、尊敬长辈、关心他人等都是幼儿与父母和教师的交往中,经成人的要求、示范和指导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在幼儿园教育中,教师不仅传递给幼儿多方面的社会行为规范、交往技能,同时给幼儿提供了大量的练习机会,并给幼儿以示范、指导、强化,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再次,在师幼互动中,教师满足幼儿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促进幼儿的心理健康,并形成良好的个性特征。幼儿与教师之间不仅仅是一种受教育者与教育者之间的关系,还存在一种情感依恋关系,如果幼儿感受到教师在密切关注他们,及时满足他们的需求,提供细心的照顾,那么,幼儿会对教师产生依恋性的情感。教师对幼儿的尊重、关爱、支持与鼓励,有助于幼儿形成积极、愉快的情绪,获得安全感,并对幼儿自信心和自尊感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与教师交往中获得安全感的幼儿往往对同伴也更为友好,更爱交往,容易为同伴所接受。幼儿与教师交往的经验不仅会影响幼儿与他人的交往,甚至会影响到孩子成年以后的人际交往态度、行为方式与人际关系状况。从目前幼儿园师幼互动的现状看,幼儿教师指向幼儿的行为以下指令、提要求、纪律约束偏多,幼儿自由活动的余地小;师幼互动的内容偏重于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忽视对幼儿情感与社会性的培养;教师对幼儿所持的态度中,以批评与指责多于表扬与鼓励,幼儿的主体地位在师幼互动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些状况已直接影响着师幼互动的有效性。因此,正确认识师幼互动对幼儿发展的教育价值,充分发掘其教育潜力,提高互动质量是师幼互动应着力解决的问题。
二、关于师幼互动中如何处理公平与差异的关系
教师与幼儿之间的互动是幼儿园最主要的人际互动,幼儿园教育的各项任务主要是通过教师与幼儿之间的互动完成的。在现实的师幼互动中,由于教师的教育观念以及个人主观意志等原因,他们在与不同的幼儿进行互动时有不同的表现,导致师幼互动的差异问题。首先,体现于教师与幼儿互动的对象差异上。外向、活泼开朗、行为积极的幼儿受到教师的关注和反馈的机会较多,而比较内向、不爱表现的幼儿容易被教师所忽视;教师对聪明、可爱、遵守班规、积极追随教师的思路的孩子表现出亲近感,而过度活跃、经常出现违纪行为的幼儿会导致教师对他们的不满,多在师幼互动中处于被拒绝的状态。其次,体现于互动方式的差异。对不同年龄特点的幼儿,教师会采取不同的互动方式。教师对小班幼儿实施正向施动行为频次明显多于指向大班幼儿,教师对大班幼儿的负向施动行为频次要多于指向小班幼儿[2](P86),也就是说,年龄小的幼儿更容易获得教师带有亲切、友好情感特征的互动方式,教师对小班幼儿相对宽容,要求低些,而对大班幼儿要求更高、控制更严。再次,互动内容也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在师幼互动中,教师对小班幼儿发起的以抚慰情绪为主题的互动行为多于大班,让幼儿做事为主题的互动行为少于大班。大班幼儿发起的以发表见解为主的互动行为多于小班幼儿,以寻求关注与安慰、表述情况为主题的互动行为则少于小班幼儿。[2](P102)此外,师幼互动还有一定的空间差异。幼儿与教师空间距离的远近会影响他们的参与机会。与教师亲近的幼儿,往往与教师的距离较近,容易受到教师更多的关注,与教师互动的机会多,反之,则容易受冷落,参与互动的机会少。师幼互动的差异客观上对幼儿学习的动机、学习过程与效果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既然,师幼互动中的差异客观存在,如何正确面对这些差异,通过师幼互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幼儿的潜能,是我们该思考的问题。教育公平是人们追求的一种理想教育的价值目标。但是,由于社会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导致了教育上的诸多不公平。如受家庭经济条件、居住环境、幼儿园教育水平、幼儿先天禀赋等影响,每个幼儿接受教育的起点不同,接受教育的机会并不均等,在教育过程中,由于师幼关系、参与机会、受关注程度、公正评价等方面的差异,使每个幼儿在接受教育后达到的发展水平也是不同的。当然,我们也应认识到教育上的公平不是绝对的,而是建立在承认个体差异基础上的一种相对公平。忽视幼儿之间的个性差异和个性发展需要,片面强调统一、同步的标准化教育,这是表面上的公平,实际上是不公平。因此,从幼儿实际出发,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个别差异进行因材施教,这是符合教育公平的要求的。也就是说,在师幼互动中,教师根据不同幼儿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互动方式和内容,分配相应的互动时间所表现出一定的差异,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如果教师将自身的亲疏、好恶带到与幼儿的互动交往中,表现出对幼儿的偏爱或歧视,人为地造成教育上的差异,那么,这不仅不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而且也违反了教育公平的基本精神。因此,教师应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孩子,做到既要面向全体,又要关注个体,让每一个幼儿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
三、关于教师与幼儿在师幼互动中的角色定位问题
从社会学意义上讲,互动也称相互作用,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心理交互作用或行为的相互影响,是一个人的行为引起另一个人的行为或改变其价值观的任何过程。[3](P151)也就是说互动是两个不同主体之间相互的行为、行动,双方通过交往达到在心理上、行为上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在师幼互动中,教师与幼儿都是师幼互动行为的主体,但是,在现实的教育活动中,教师往往处于主动者的地位,她们控制着互动行为的发起和互动过程,左右着幼儿的行为,而幼儿常常处于服从、依赖的被动地位。根据刘晶波的师幼互动研究表明,发生在幼儿园一日生活中的师幼互动事件,由教师发起的有407次,占师幼互动总量的69.1%,而幼儿发起的只有187次,只占总量的30.9%,而且教师确立的互动行为被幼儿接受的比例高达95.8%,而幼儿发起的互动行为被幼儿接受的只有66.5%。[2](P100)由此可见,教师在互动中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教师与幼儿之间互动行为带有明显的倾斜性。对于这种状况,我们可以从教师与幼儿在互动过程中的角色认知与角色行为进行分析。首先,互动的一方是成年人,另一方是身心各个方面都处于不成熟状态的未成年人,两者在年龄、阅历、经验、知识、能力等各方面存在着质的差异。其次,在幼儿园这一社会保教机构中,教师是一个经过专门训练,能根据社会的要求履行幼儿教育职责的人员,她们应保护、引导和促进幼儿的成长与发展。因此,由于预定的这一角色要求,决定了教师在师幼互动中扮演着教育者、指导者、保护者、照顾者的角色,幼儿也就相应地获得了被教育者、被指导者、被保护者、被照顾者的角色。与此同时,也确定了他们各自在互动中的行为方式,即教师应尽其所能对幼儿的生活和学习等各方面进行悉心的指导与帮助,幼儿应尽可能地去获得教师的帮助与指导。但是,在现实的师幼互动中,教师与幼儿作为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角色行为已演变为教师对幼儿行为的过度控制和约束,并导致幼儿对教师权威的高度服从与依赖。幼儿在许多事情上,包括能不能再玩一次自己想玩的游戏,能不能离开自己的位置去取水,可不可以上厕所等,都得接受教师的指令,没有任何自主权。此时,我们的教师实质上已成为了师幼互动行为的主宰者,并以牺牲幼儿的主体性作为代价,这种互动显然是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也不利于培养身心健全的人。重新审视教师与幼儿在互动中的角色地位,正确认识教师主导与幼儿主体的关系十分必要。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以及师幼互动中起着主导作用,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如何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这是问题的关键。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应以尊重与发挥幼儿的主体作用为前提,具体体现在师幼互动中,就是教师应把幼儿看成是有独立的个体,尊重他们的人格,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关心他们的兴趣与需求,与幼儿建立一种平等、和谐的师幼关系。在幼儿园师幼互动中,教师不应仅仅将自己的角色定位为教育者,把幼儿的角色定位为被教育者,去实施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管理与被管理、照顾与被照顾的互动行为。有时,教师与幼儿之间的角色更应确立于非教育者和非受教育者的关系,彼此进行平等的交流与行为往来,相互问候、共同游戏、表达情感或分享情感体验。在这些互动中,教师不是以指导者身份出现,更多的是一种同伴式的参与,从而能充分地发挥幼儿的主体作用。
四、关于建立良好师幼互动的基本条件
师幼关系是教师与幼儿之间通过交往与互动而形成的,它是师幼互动的结果,师幼互动是师幼关系的动态展示,是形成师幼关系的前提。构建良好的师幼互动取决于多方面条件:首先,教师应以自己的真诚去建立师幼之间的信任关系。所谓真诚,就是表里一致,真实可信。教师在与幼儿交往过程中应真实地表现自己,不伪装、不掩饰,勇于面对自己的缺点、错误与不完美,以一个具有喜、怒、哀、乐等情绪的人的真实面目,来面对幼儿,这样会让幼儿感受到教师是真实可信的,从而建立起对教师的信任感,缩短与教师交往的距离,更好地接受教师施加的教育影响。其次,接纳与尊重幼儿,满足幼儿的自尊。教师应关心爱护每一个幼儿,尊重他们的人格,为他们提供各种探索和发展自我的机会与条件。在师幼互动中,应多与幼儿进行平等的交流与互动,满足幼儿的需要;教师应多鼓励、赏识幼儿发起的互动行为,同时针对幼儿发起互动行为时希望得到教师回应的心理期盼,及时给孩子积极的反馈;在师幼互动中,教师还应学会用正向的、平和的心态对待幼儿的各种行为,多给以赞扬和鼓励等肯定性评价,对存在的行为问题,也应该以正向引导为主,针对实际情况给予耐心、细致的帮助,让幼儿感受到教师对他的重视与关爱,体验到自尊感,从而进一步激发其互动的愿望。再次,深切地了解幼儿,与幼儿达成心灵的契。良好的师幼互动是建立在教师对幼儿深切了解的基础上的,只有深切的了解,才能产生师幼之间心灵的沟通。同理心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条件,它要求人际互动的一方能站在对方的立场去理解对方,设身处地地去体察对方的思想行为和内心感受。[4](P21)在幼儿园教育中,同理心是教师了解幼儿,进入幼儿内心世界的一把钥匙。幼儿由于身心发展水平的制约,也由于慑于教师的权威,他们很少能够清晰地运用语言把自己的各种真实想法直接地向教师表述,因此,教师要善于观察幼儿的行为,结合幼儿的个性特征以及特定的场景去理解孩子行为的意义,从而对幼儿的行为能作出恰当的反馈。在师幼互动中,教师如果能从同理心的角度,以幼儿的眼光去看幼儿的世界,去感受幼儿的心情、态度与观念,并有效地将这些感受传给幼儿,那么,幼儿会感到被理解与尊重,从而产生满足感和温暖感,它为师幼互动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伊恩·罗伯特.社会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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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思群,屠荣生.师生沟通的艺术[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